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队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驾驶证以上)、文书(1名)等;具有医护、汽车驾驶、车辆电器维修、影视传媒、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与安排,听从指挥。
3、政府专职队员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4、灭火战斗员和文书,18-30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18-35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彭泽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身体健康,身高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7、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见附件)3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于4月20日-4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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