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套,我市今年新增城市棚改54

近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下达我市年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其中,市中心城区套、柴桑区套、修水县套、武宁县套、共青城市套、德安县60套、瑞昌市套、庐山市套、都昌县套、湖口县套、彭泽县套。据了解,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50户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为棚改工作出发点,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D级城市危房及未抗震设施的C级城市危房,将因地制宜优先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不得以棚改名义开展城市更新。此外,本次计划除开工目标外,还明确了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套。按要求,8月底前,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10月底前,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工。(罗军谢金彪九江日报全媒记者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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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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