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江西彭泽太平关50MW风电场风电机

中广核江西彭泽太平关5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

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江西彭泽太平关5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彭泽太平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彭泽县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无霜期长,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风向具有东亚季风特点,随季节转换,有明显的交替过程,全年多为北风和西北风。彭泽太平关风电场位于九江市彭泽县太平关乡东面一带山脊上,山脊海拔~m,风电场属山地风电场,整个风电场山脊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据调查该山脊上风较大,持续时间较长。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开发,并将为本项目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招标完成后,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混排机组以较大容量机组为准)。

本项目机位数量20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年11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年04月30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年05月13日17时获取方法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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