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梅杰彭泽台)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彭泽县长宏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日前通过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认定,可以合法开展相关电力业务,这是我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的重大突破。彭泽县红光镇及周边区域项目是全国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之一,由彭泽县长宏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属于存量配电项目,供电面积约7.84平方公里。(来源:九江一套)技术编辑:吴晨责任编辑:陈姗审核:付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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