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彭泽县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3日至2月10日期间全院实行弹性工作制,不统一集中办公。有事请拔打值班-或直接与办案人员电话联系。

二、原定于2月3日至2月10日的开庭、调解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夜间执行等行动,原则上不外出办案、不上门执行。特殊情况可直接与执行人员电话联系。

四、2月3日至2月10日期间,人民法庭不集中办公,有事请电话联系。(马当法庭:祝法官;东升法庭:梅法官;定山法庭:刘法官)

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彭泽县人民法院

                                                         年2月2日

彭泽零距离原创来源:彭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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