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退休费,有单位1年发生2起带薪

        

共青城市总工会退休干部戚某才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该案主办民警张某增、书记员朱某婷未按规定将该情况告知市总工会和人社局,造成其多领取退休费余元,二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近日,江西省九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6起因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导致“带薪羁押”案件,追责问责11人。

  

6起案件中,有的是单位负责人怠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属长期脱岗甚至被采取强制措施不报告不处置,导致问题发生;有的是工资核算人员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对纪律处分决定不重视,使得问题得以发生;有的是财务人员业务不精,明知本单位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仍错发工资,致使该单位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带薪羁押”问题。

  

其中,彭泽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汤某柱在得知该局原职工李某勇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到纪律处分情况下,未如实填报其“吃空饷”问题,也未及时将情况反馈本单位财务股,导致其“带薪羁押”多领取工资余元。该案办案民警汪某、赵某在办理此案中,明知李某勇真实情况,未如实记录,也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其所在单位。汪某、赵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汤某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九江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整改,另一方面督促开展问责工作,对纪律处分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当老好人等情况进行通报曝光,通过强化以案示警推动相关单位履职尽责。

    

栏目主编:顾万全

    

本文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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