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森林灾害保险工作,提高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今年以来,九江彭泽县林业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森林保险政策落实,为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分担生产经营风险。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彭泽县林业局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举措,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好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据悉,彭泽县林业资源十分丰富,林区乡镇现有商品林82.5万亩,公益林45.万亩。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三个兼顾”原则认真做好森林灾害保险工作,增强林农及林业企业抵御森林火灾、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
据介绍,在公益林已实行全省统保的基础上,彭泽县将商品林纳入了统保范围。商品林保险每亩保额元,费率为4‰,保费为3.2元/亩,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补贴60%,林农及林业企业自行承担40%,即每亩1.28元,林农及企业自行负担的保费共计.6万元。为切实解决林农负担,经彭泽县林业局多次协商和申请,将应由林农负担的保费全部纳入了财政统保范畴,林农不再缴纳保费。在保险限期内,因火灾、暴雨、洪水、风灾、冰雹、冻灾、霜冻、暴雪、雨凇、泥石流、林业有害生物等造成的林木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标准进行赔付,所赔付资金专项用于受灾林地的植被恢复。
结合学党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彭泽县林业局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动作、协同推进”的方式,积极与县财政及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与联动,最终商讨决定由县农垦集团作为彭泽县商品林保险代办单位,为林农及林企承担所有保费,林业局负责对林农受灾山场的恢复造林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验收。
截至目前,全县共承保商品林保险面积82.5万亩,实现了商品林“愿保尽保”的目标,对促进林业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均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为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放上压舱石,装上安全阀,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吃下定心丸。来源:彭泽县林业局汪俊祥宋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