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审判用法律呵护那片九江绿九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赵岑雨)近年来,围绕市委全会提出的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宝贵机遇,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的奋斗目标,全市两级法院将环资审判作为重点工作,护航九江绿色发展。

市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设立了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市14个基层法院中,已有武宁县等4个法院设立了专门环资审判庭,其他基层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合议庭,基本实现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我市已初步建立了覆盖两级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据市中院环资庭负责人介绍,我市的环资审判工作,以“保护优先、修复为主”为核心理念,坚持以法治化的手段守护好青山绿水,让生态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巡回审判:开在家门口的法制课

年2月,九江中院环资庭到彭泽县杨梓镇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树木案,当地干部群众共百余人旁听庭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邢某在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拿起“伐树刀”给当地的一块青山剃了“光头”。当地百姓对砍伐树木也构成犯罪颇感不解。法庭一边依法审理此案,一方面告诉邢某,如若其承诺补植复绿,则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义务植树以恢复生态。

庭审过后,法官们与当地群众一起“开会”,讲解林木采伐需遵循合理采伐的原则,一般采取间伐的方式,既能保证收益,也能让森林自然成长。而邢某的滥伐行为,与国家法律不符,对村民的生活环境也会造成直接的破坏。这堂生动的法制课,让当地群众豁然开朗,加深了生态环保的观念。

年6月,都昌县法院在渔民聚居地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查明:陈某山等10名被告人乘坐渔船在鄱阳湖都昌县团子口水域放下禁用渔具大型机动底拖网,非法捕捞的渔获物.7公斤。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感触颇深。渔民陈某某说:“我们是渔民,以前我们只知道靠湖吃饭。今天旁听了庭审,我认为不仅仅是我们要靠湖吃饭,更要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湖,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有饭吃。”

“我们就是要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市中院环资庭法官施龙西告诉记者,近两年来,九江法院环资审判90%的案件都到当地进行审理,通过庭审和庭后的现场讲解,让群众知道随意砍伐自家房前屋后的樟树、捕猎了山中的保护动物、禁渔期湖里捕鱼等平时不以为然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了犯罪,使群众更生动地了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

生态修复:守卫九江天蓝、地绿、水清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两起案件中,被告人都因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积极进行生态修复,而获得了从轻和减轻处罚。对此,沈双武说道,在九江环资审判工作中,“保护优先、修复为主”是一条基本原则,要通过审判,最大限度地减轻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对认罪认罚,主动积极修复生态的被告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均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年7月,九江中院环资庭作出了全市首起环资案件生态修复判决,在武宁县石渡乡境内划出一块面积余亩的国有山场作为法院的“刑事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至此拉开了九江市环资审判中“生态修复”的序幕。年3月至9月,被告人白某某在未获得猎捕许可证、未取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电击、猎夹、网捕等禁用工具、方法,在其家稻田及附近山上,捕捉多种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1只,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庐山市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该案的审理,庐山市法院首次适用“替代修复”模式,拓宽了生态修复方式。

施龙西则告诉记者,目前九江环资审判案件中,刑事案件居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被告人修复环境、缴纳修复费用以获得减轻和从轻处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也能起到较好的警示教育。在为数不多的民事案件及环境公益诉讼中,也依然要求审判结果要尽可能起到保护环境、修复环境、宣传环保的作用。例如,在武宁县库湾养殖户破坏西海湖水质一案中,法官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查明水体破坏事实,判决解除承包合同,并由相关部门作出一定补偿,助推武宁县政府妥善、高效、有序进行库湾清理,保护了庐山西海“一湖清水”。

司保基地:探索环资审判“九江经验”为服务和保障市委、市政府厚植生态优势,做好“揽山入城、拥江抱湖”文章,九江中院根据九江“山江湖”一体的环境资源特色,联合永修县、都昌县、庐山市、浔阳区法院先后挂牌设立了鄱阳湖、庐山、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濂溪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局4家单位联合创建生态修复基地,武宁县法院与县林业局联合创建了林业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借助这些平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及生态修复工作。此外,永修、瑞昌两地已率先成立了跨行政区域的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和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

据悉,九江中院计划用2∽3年时间,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和制度体系,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环资审判“九江经验”。例如,围绕长江、鄱阳湖、庐山的环境保护需要充分利用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统筹确定部分审判力量强的法院集中管辖,有效解决“九龙治水”问题。他表示,就目前九江市环资案件来说,案情本身并不复杂,单就审判裁量来说并不棘手,但要起到宣传环保理念、保护环境的作用,则面临着许多综合性的创造性的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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