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协办单位之一,成功组

5月26日,彭泽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参与了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在彭泽县第一中学举办的彭泽县年度“民法典宣传月”暨“四法三条例--办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副县长曹利平致开幕词,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活动通过法治课堂、千人签名、展板展示、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民法典》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让同学们了解了《民法典》的诞生过程及出台的重大历史意义,对《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等概念有更加深刻的认知。

此次彭泽县自然资源局协办“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目的是弘扬《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让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争做守法公民,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来源:彭泽县自然资源局吴小晴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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