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鉴讲故事亲情篇霍献可为了定舅舅的

这是“亲情”的一个反面教材。故事中名叫霍献可的人,是武则天时期的一名官员。在前面“共事篇”《狄仁杰:与羊共生,与狼共舞,与象共存》一文中,曾二次提及他。第一次是狄仁杰被贬为洛州司马、途经开封县的时候,因为生病打算停留半天,却遭到了时任县令霍献可的拒绝。他的理由是,这违背了朝廷的规制。狄仁杰在拜相之后想起了这个人,不是图谋报复,而是举荐他进京做了尚书郎。我们可以猜想一下狄仁杰当时的思虑。个人认为,他应当是觉得此人能够按照规定办事,甚至有点铁面无私的意味。名相自有名相的境界。第二次是狄仁杰被人诬告谋反下狱。这位前开封县令看来确实“铁面无私”,他置狄仁杰当年曾对自己有过举荐之恩于不顾,为了迫使武则天将狄仁杰等人处以极刑,在金銮殿内上演了一出头触御阶、以命相争的“活剧”。不过武则天并未受到他的这一“壮举”的影响,只是将狄仁杰贬为彭泽令。名相也有看走眼的时候。狄仁杰画像因为受到那篇文章主题与内容的限制,有关这位霍献可的故事,当时只讲了一半。在下面这个故事里,将剩下来的那一半补齐。据史载,霍献可“有文学,好诙谐”。看来,属于有才无德那一类。用今天的话来说,这位老兄简直就是一个“戏精”,他在接下来的“表演”,比前半场还要“精彩”。当时,卷入狄仁杰谋反一案的,还有司礼卿崔宣礼,此人是霍献可的舅父。按照霍献可的行事方式,他必定要跟这位舅舅划清界限,离得远远的。倘若是这样,也还说得过去。可是事情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他不仅没有远离,而且还削尖脑袋挤了进来。那天他在金銮殿内头触御阶、以命相争,固然也囊括了“首犯”狄仁杰,但他手中握着的那把“剑”,却是直接指向自己的老娘舅。这么说可不是凭空想象,因为在“武戏”开场之前,他还念了一句“道白”:“为人臣者不私其亲,陛下不杀崔宣礼,臣请损命于前!”他是说完这句话才做出动作的。武则天影视形象按照常情常理,则天大帝既然没有理会你的“大义灭亲”之举,作为“演戏”的人,就应当偃旗息鼓,甚至应该把尾巴紧夹起来。人家霍献可却不是这么想的,他不甘心自己白白地流了一滩血。一计未成,他又生出了一计:事后数日,上朝时他特意挑选了一条颜色鲜艳的绿色帛带,用它来包裹头上的伤口,又故意把一部分留在了头巾的外面,希冀能引起武则天的注目。不知则天大帝是老眼昏花,还是心底里压根儿就瞧不起这种卖亲求荣的拙劣表演,她熟视无睹,对崔献可捧上来的一颗“忠心”,还是未作出任何回应。霍献可如此执著,也不是没有他的算计。在他之前,有个名叫李子慎的官员,也是控告自己的舅舅,结果被晋升为游击将军。只不过这李子慎虽然升了官,但回到家里日子很不好过,老娘一看见他那身绯红色的官服,就哭喊着骂他:“你这红袍是用你舅舅的血染成的啊!”后来,官员们私下里就将霍献可跟李子慎放在一块来嘲讽。同样一把剑,霍献可握着就成了凶器霍献可最终的结局很不好。相传他死时四肢与颈脖缩到了一块,好像在抽筋,形状惨不忍睹。人们都说,他这是冤鬼附体了。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783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