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
三名男子雄赳赳、气昂昂地
来到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龙城派出所
所长满脸笑容的接待
神马情况?
5月4日凌晨
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
酒后寻衅滋事案中
遭到犯罪嫌疑人暴力阻碍
三名群众该出手时就出手
协助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为感谢群众的大力帮助
5月6日下午
龙城派出所向他们颁发警民携手荣誉证书
三位“大侠”
请接受来自警察蜀黍的手写“敬意”
前情回顾
处警遇阻
5月4日凌晨3时许
龙城派出所接到报警
辖区一KTV内发生纠纷
值班民警汪博文迅速出警至现场
了解到纠纷是由于钱某唱歌后不买单导致
汪博文立即对这起纠纷展开调处
在调处过程中
钱某突然挥拳对汪博文进行殴打
汪博文依法对钱某采取控制过程中
钱某继续武力袭击民警
并将民警摔倒在地
作为围观群众
都看不下去了
警民鱼水
钱某趁民警倒地拔腿就跑
民警奋力上前追击
多次将钱某按到在地
可钱某人高马大
民警就是无法将其彻底制服
关键时刻
三名群众挺身而出
先后上前帮忙共同制服了钱某
他来了
他来了
他也来了
你们伸出手的那一刻
真是帅到没朋友
配合警察执法、尊重警察执法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警察执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不容随意侵犯和侮辱
警方对各类阻碍执法行为
坚决说不!
打完警察就完事儿了?
当然不行!
你们要的解气处理结果
该案发生后,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办公室立即组织调查。汪博文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微伤。根据相关证人证言、现场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钱某涉嫌妨害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彭泽县公安局将钱某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彭泽县看守所。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
1、聚众哄闹、冲击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现场的;
2、采取扣押、殴打、撕咬等暴力方式,危及政法干警人身安全的;
3、采取拉扯、推搡等方式造成政法干警轻微伤的;
4、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相威胁的;
5、以伤害、杀害政法干警相威胁的;
6、以自杀、自残或毁坏政法干警名誉等言语相威胁,造成群众围观或交通阻塞的;
7、故意毁坏直接用于执法的装备、设备、配备的;
8、为逃避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采取驾驶车辆拖、撞、碰擦政法干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来源:平安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