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9时起,彭泽城区所有小区将封闭管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4号)

鉴于当前疫情仍在发展,防疫形势依然严峻,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执行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必要对城区居民区进一步采取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50个物业小区由住建局牵头负责,社区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原单位宿舍楼监管由原管理单位包干负责,社区配合进一步细化;无物业和单位管理的小区,由所在乡镇牵头,按干部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发动社区力量和党员干部进行包保;进一步细化楼栋长制度,原则上由居住楼栋的公职人员担任楼栋长,包挂本楼栋居民。

二、严格控制小区人员进出。小区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监管;除购买必要生活物资、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岗位工作外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每户每日可允许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出小区。

三、严格禁止车辆出入,城区内各住宅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实行机动车(含四轮电动车)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通行。

四、全面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小区楼道、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杀制度,每天至少执行两次消杀,经营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

五、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近期湖北(武汉)返乡者、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必须居家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出门。社区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做好“一天两测”并登记在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跟踪管理。

六、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七、对拒不听从村(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八、以上事项自年2月5日上午9:00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执行!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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