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彭泽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失业人员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彭泽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疫情期间开展失业保险惠民惠企相关政策。

一、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疫情防控期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失业人员参保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疫情解除后此项失业补助金停发。

二、放宽稳岗返还政策标准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即日起可进行申报。具体经办流程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文件执行。

三、延长办理业务期限

对因受疫情影响,各项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到我省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申请。

政策-

来源:中国彭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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