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母婴、患儿及其陪护人员的安全,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对疫情防控工作及就医规定作出相应调整。特向各位患者及陪护人员予以告知,请务必认真阅读:

一、来院须知

1、所有来院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所有来院人员均需查健康码、查轨迹、测体温,并主动出示扫码结果,接受流行病调查,请务必如实告知个人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3、无智能机患者不得隐瞒旅居史,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流行病调查,做好个人防护,出示身份证做好相关登记后后方可就诊。

4、住院部严格执行陪护探视制度,谢绝探视,非必要不陪护。谢绝中高风险及报告本土病例地区(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旅居史家属陪同来院。

5、发热患者(T≥37.3℃)或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就诊须知

1、就诊时请自觉配合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2、在挂号、就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急诊入院无核酸检测结果患者,需入住我院缓冲病区,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区。

2、住院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手腕带出入病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病区。为保障您及家人的安全,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提倡通过手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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