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9号)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第21号),根据《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的相关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效果,通告如下:
一、各村组、各社区个人自办结婚宴、寿宴、丧宴等宴请一律取消。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地自办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承办结婚宴、寿宴、丧宴、年会等聚餐聚会活动,严禁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模式变相承办,严禁拼桌,每桌就座人数一律控制在10人以下。
2.顾客一律凭健康码戴口罩进店,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3.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排队就餐人流密度,提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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